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北京市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由市教委主办,每年举办一次。
第二条 大赛本着“政府主办,专家主导,学生主体,社会参与”的原则组织进行。
第三条 北京市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是一项公益性的大学生科技活动,旨在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,科研技能水平,促进北京高校大学生学术活动的开展,增强大学生间科技交流,从而进一步提高本科生培养和教学质量。
第四条 大赛立足北京市,以城市交通为背景,各年度赛事的主题根据实际需要而定,作品采用自选式或命题式。
第五条 参赛高校在自行选拔基础上向组委会提出参赛申请。
第六条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评选出具有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实用性的优秀作品,对作者予以表彰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
第七条 大赛设立组委会、工作组。组委会下设立秘书处。
第八条 大赛组委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人、主任委员1人、副主任委员2至3人、委员若干。组委会成员由各学校推荐,报市教委审定。大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:
1.审议、修改大赛章程,审议实施计划、评审规则;
2.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
3.筹集大赛组织、评审、奖励所需的经费;
4.审议通过最终获奖名单;
5.审议秘书处提交的财务报告;
6.议决其他未尽事宜。
组委会负责竞赛各项制度的制定并对竞赛各项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。
第九条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,成员若干。秘书处的职责如下:
1.根据大赛章程与大赛方案,整体实施大赛的各项运行工作,协调、组织各个相关机构,保障大赛顺利进行。
2.收集大赛进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,提交组委会审议,为组委会提供决策依据。
3.提供大赛所需的网络平台,通过该网络平台完成大赛信息沟通和交流。
4.管理组委会筹集的各项经费支出。
第十条 大赛工作组由承办单位师生组成,设执行主任1人,委员若干名。各参赛高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。大赛工作组职责如下:
1.根据本章程,起草大赛相关的各项技术性文件,包括技术规则、实施细则,提交组委会审议。
2.推荐大赛的评审和答辩专家,组成专家委员会,报送大赛组委会审议;
3.负责竞赛的报名登记、发布通知公告、相关作品资料收集、推荐参赛作品、组织作品的评审和答辩等所有竞赛相关事宜。
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
第十一条 参赛对象为北京市各高校在读本科生、专科生,专业不限。
第十二条 作品可以是规划设计类作品或论文类作品。每届竞赛组委会可根据需要,确定本届竞赛的参赛作品主题和研究范围。
第十三条 由市教委发布竞赛通知,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,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5人,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。为提高团队合作意识和便于管理,大赛工作组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。
第十四条 参赛高校负责审核作者的参赛资格,组织专家对报名作品进行初审和排序,最终推荐至多5项作品,并统一填写和提交作品报名表。
第十五条 作者需按照竞赛方案的规范和提交方法提交作品。
第四章 作品评审办法
第十六条 作品评审分为作品选拔、通讯评审、决赛评审三个阶段:
1.作品选拔:参赛高校组织校内竞赛,从中选拔推荐3至5项作品提交大赛工作组。
2.通讯评审:大赛工作组根据当年参赛作品情况,从专家库中选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,每件作品至少有3名专家评审。
3.决赛评审:决赛评审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,答辩评委原则上由9至11位专家组成,从专家库中选取评审专家,同一单位的专家人数最多2位。
第十七条 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。
第五章 奖励
第十八条 大赛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进行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、优秀组织奖、优秀指导奖等奖项。
第十九条 根据每届大赛的特点,大赛工作组可增设若干其他奖项,并报送大赛组委会批准。
第六章 展览、交流
第二十条 大赛期间组织学术交流活动,采取报告会、论坛、讲座、专家点评等各种形式,介绍学生的作品和体会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。